《合同法》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如下特殊规定:
(1)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借款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往往是出于信任或善意的帮助而发生,若当时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为了维护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弘扬友好互助的精神,以视为无息贷款为宜。
(3)借款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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