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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长?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8日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以下案件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矢或被损坏的。上述诉讼时效的起点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还有一个最长保护期限,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起计算,即使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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