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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作品进行摘编侵犯作者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吗?

作者:深圳律师网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07日

  摘编是指对作品原文主要内容进行摘录、缩写,其结果应该对原文内容有较系统、全面的反映。根据《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赋予了报刊社以摘编权,即法定许可,作品刊登以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进行摘编刊载,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一般来说,摘编不是对他人作品进行修改,没有改变作品的原意和完整性,因此,不会侵犯作者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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